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相关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时间节点
1.7月20日前,通知企业做好综合绩效评价准备工作,预填报“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调查表”和 “山东省重大专项项目绩效考评汇总表”电子版。
2.7月25日前,报送“2020年省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时间选在8月11日-10月15日之间。
3.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资料上报和审核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1.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所属领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大科学处牵头负责汇总协调等工作。
2.请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区县主管部门自评和初审验收材料,积极与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对接,研究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现场考察方案,安排项目会议时间、地点尽量相对集中,便于省厅绩效评价组开展工作,以省厅最终统一工作安排为准。
3.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推荐专家,专家组由技术、管理、产业和财务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专家2人。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的人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专家参加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通知综合绩效评价会议流程、资料整理存档等要求,准备相应绩效评价书面资料、ppt汇报材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承诺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意见表等。绩效评价书面资料按照参会人数准备。
5. 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各项指标、综合绩效评价意见表,从严做好预评分工作,对预评分把握不准的,可提前向主管部门咨询。会议过程中,以专家评分、评价意见为准。
6. 相关局机关主管处室、区县主管部门每个项目各安排1位工作人员,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7.参加绩效评价工作各方工作人员,都应参照综合绩效评价专家承诺书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8.业务咨询及材料报送按项目所属领域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1.技术指标、绩效指标、财务指标认定以项目任务书签订的截止日期为准。如有省厅批复延期申请的项目,上述指标以延期申请中的截止日期进行认定,但 “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意见表”实施周期评分项得0分。
2.综合绩效评价资料中,必须包含云平台系统提交省厅审核合格的“科技报告”,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3.评价意见表中财务审计栏内各项打分,必须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独立核算、支出规范合理等结论,才可能得到相应分值。
联系人:
大科学处 王 磊 66608855
高新处 李传福 66608807
农村处 江红涛 66608819
社发处 刘 红 66608811
附件:
1. 关于2020年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通知
2.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承诺书
3.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意见表
4. 2020年省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
5. 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调查表
6. 山东省重大专项项目绩效考评汇总表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8日
1.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