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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进一步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浓厚环境,决定举办第三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聚焦“十强”产业发展强化人才支撑,以大赛方式公开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创意、带项目、带技术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服务单位: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三、大赛设置

大赛时间:2020年7月至11月。

大赛类型:分创业企业类和创业项目类两种类型。

大赛领域: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10个领域组织。

奖励设置:遴选60名左右创业企业类获奖人选,确定为2020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人选;遴选40名左右创业项目类获奖人选,获奖后一年内落地我省创办企业,符合省级人才工程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相关标准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工程获得支持(支持政策详见附件1)。

四、参赛条件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时间为1至5年(2015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2019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二)创业项目类人选

人选为创业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之前在我省未注册成立企业;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三)其他要求

1.人选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领域参加大赛。

2.按照中央和省规范人才工程计划等文件精神:

(1)在国家相关工程支持期内的(具体可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暂不接受报名参赛。

(2)管理期内我省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见附件2)人选原则上不得参赛,确需报名参赛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3)已获得“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或原蓝色产业领军人才相关支持的,或已获得两期及以上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的有关人选,暂不接受报名参赛。

(4)参赛人选获奖后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的,管理期内不得申报我省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3.对于能够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解决“卡脖子”问题,以及应对新冠肺炎防控需求,涉及检测技术和产品、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开发等方向的领军人才和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不占各市推荐指标。

4.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规定,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业企业近3年(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可直接进入大赛决赛,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此类人选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商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推荐,不占所在市指标。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3日17:00)

人选一般须经各市科技局商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并推荐后参赛,各市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不超过20人、创业项目类人选不超过10人。创业项目类省外人选也可直接报名参赛,创业项目类海外人选也可经相关机构按程序遴选择优推荐参赛。参赛人选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参赛人选在“人才山东”网站(http://www.rcsd.cn/)填写“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须由各市推荐的,经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并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二)资格审查

省科技厅依托“人才山东”申报系统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三)初评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参赛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决赛名额和人选。

(四)大赛决赛

大赛决赛拟于10月左右组织,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灵活制定决赛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受理对打分情况的异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人才报名参赛。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所有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请我省各项人才计划。

大赛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153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附件:

1.创业大赛获奖人选支持政策

2.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附件下载:

1.创业大赛获奖人选支持政策.docx

2.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docx

第三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