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莱芜区、钢城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9 号)、《济南市中小微企业专项服务券实施细则》(济工信服务体系字〔2020〕3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专项服务券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工信服务体系字〔2020〕4号)相关要求,2020年度第一批专项服务券已于7月10日发放完毕,为做好第二批专项服务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券数量及使用规则
第二批专项服务券共计2600张,分5类发放,其中审计类400张、体系认证类400张,年度法律服务类400张,创业辅导师培训类400张,通用类1000张。
中小微企业最多可以获得14张专项服务券(含第一批专项服务券),审计类、体系认证类、年度法律服务类、创业辅导师培训类专项服务券仅支持购买对应服务项目,通用类专项服务券可以购买上述4类服务项目。
二、发放时间及方式
本次专项服务券通过“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http://www.jiqitong.cn/)发放,发放方式为在线抢券,发放时间为8月21日上午10:00,请中小微企业尽快入库。(企业入库方式及领券流程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中小微企业入库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专项服务券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工信服务体系字〔2020〕4号)执行。
2.请各区县做好中小微企业入库初审工作,并做好专项服务券宣传工作,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微企业入库。
联系人:史秀伟 88188910
刘在斌 66605682
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