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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鲁工信创〔2021〕14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6号)及《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审工作。经基地自愿申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认定唐冶院士谷等47家基地(含复核通过)为2021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2017年内认定且未在此通知中公布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对应称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附件:2021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