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科字〔2021〕3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文中省附件指《省通知》附件)有关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为做好潍坊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2018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 most.gov.cn/),实名认证通过后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业务。今年分三批受理,潍坊市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具体认定程序见省通知附件2。三批申报需要更名的更名材料截止受理日期2021年5月28日。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同时,各县市区要加大高企认定辅导与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力度,指导企业认真填报高企认定材料。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不提倡、不建议企业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填报申报材料。
(三)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提供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见省通知附件3至9。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于受理截止日前审核企业认定材料,并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10)、县市区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中介机构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企业认定申报资料光盘(一式四份,光盘封面请注明企业全称识别字样)报送市科技局,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企业认定申报资料光盘报县市区税务局一份。并于截止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县市区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中介机构汇总表(附件3)发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企业认定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省通知每批次截止时间后5天内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7层西区高新科
邮 箱:wfskjjgxk@wf.shandong.cn
市科技局高新科:0536-8091380
市财政局税政科:0536-8096534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0536-8870057
附件:
1.各县市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2.《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1/5/14/art_13360_10288056.html
3、县市区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中介机构汇总表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潍坊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潍城区科技局 | 8188385 |
2 | 寒亭区科技局 | 7276600 |
3 | 坊子区科技局 | 7633825 |
4 | 奎文区科技局 | 8233839 |
5 | 青州市科技局 | 3233861 |
6 | 诸城市科技局 | 6125772 |
7 | 寿光市科技局 | 5228337 |
8 | 安丘市科技局 | 4189172 |
9 | 高密市科技局 | 5609996 |
10 | 昌邑市科技局 | 5702167 |
11 | 临朐县科技局 | 3319517 |
12 | 昌乐县科技局 | 6231085 |
13 | 高新区科技局 | 8191325 |
14 | 滨海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5315675 |
15 | 峡山区经发局 | 7737008 |
16 | 保税区经发局 | 2118852 |
17 | 经济区经发局 | 8311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