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要求,现就省级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主体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0月28号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请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准备申报资料,纸质版一份,PDF扫描版一份;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企业申报资料报所属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要准备的资料:请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对推荐平台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并提出推荐意见。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并附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PDF扫描版各一份)。汇总表、推荐表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曹敏 联系电话:0531-51705744
邮箱:sjjhxxhwzxb@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pdf
5.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