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省工信厅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工作,支持实施一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企校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项目,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加快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济南市内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负有技能人才培养职责和能力的各类学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2.设有负责实训工作的管理机构。
3.具有满足实训需求的各项管理制度。
4.具备满足实训需求的实训指导师队伍。
5.拥有完全可控的实训场地。
6.实训设备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具有生产型实训功能,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要求。
7.有完善可行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日常运行必需的设施改造、设备折旧、实训耗材、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
8.践行产教融合理念,加强企校合作,签有相应的实训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对外技能人才培养。
9.自上年度至申报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10.申报企业需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服务于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制造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三个经济”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实训体系架构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前沿实用。以场景式、生产性、数字化为主要实训方式,实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3.申报成功一年内,在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学员食宿、师资聘用等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的费用不低于奖补金额。
4.申报成功一年内,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能力不低于100人;科研院所参照企业执行;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1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
5.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作用,积极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技能人才对接交流、技能竞赛等有关活动。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其中,省级(含)以上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技工院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各类企业和其他院校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登录网址: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点击业务办理-项目遴选(评优)系统-法人登录(未注册需先注册);登录后,左侧栏依次选择:单位信息(完善后提交)-项目申报-项目库,选择2024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填报信息,并于6月11日下班前将申报信息提交到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前须经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初审盖章(附件1--四、审核意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二)市工信局组织相关专家,采用书面审核与项目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实训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组织专家,重点围绕实训项目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密切程度、实训工作开展情况及质量、技能人才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中选优,遴选确定拟支持的公共实训项目,按程序发文公布。
(四)申报成功,申报单位可使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名义对外开展技能实训工作。
(五)2021年获评的培育类公共实训基地在2022年、2023年未再申报或申报未再认定的可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申报,申报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四、注意事项
实训项目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带山东、山东省、企业或学校名称等字样,示例如:**行业智能制造公共实训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荆锋51705761 李冬云 51702603
账号登录注册技术支持:石传建 13075376161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文旋旋 15692370361
附件:附件1-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申报书.doc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