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激活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现公开遴选济南市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
一、授权方式
本次遴选出的运营单位为试点运行,由济南市大数据局与运营单位签订授权运营协议,协议期一年。根据《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试点运行期间对运营单位暂不收取公共数据使用费。
二、资质要求
运营单位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本省和本市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有关规定。
2.主体资格。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3.经营情况。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成长性,信用良好。
4.技术能力。具备满足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所需的办公条件、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运营、管理人员等,能够高效地对公共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和增值开发,提供多样化数据产品和服务,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开发应用及市场运营能力。
5.安全保障。具备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遵守国家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处理、传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6.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7. 具备及时响应政府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管理能力。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明确表达参与意愿,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优势。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概况、主营业务、技术实力、成功案例等。
4.应用场景:申报单位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落地性强且与公共数据结合紧密,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5.数据安全方案:详细说明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
6.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数据安全与合规使用。
7.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于2024年7月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nsj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请-公司名称”,需同时邮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7楼C720室,邮戳日期须不晚于2024年7月22日。
五、评审流程
济南市大数据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将安排现场考察或答辩。最终确定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济南市大数据局官方网站公示。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7:00拨打咨询电话0531-51707669,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nsjc@jn.shandong.cn。
济南市大数据局
2024年7月8日
原文下载:关于遴选济南市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