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
二、奖励条件
在济南市注册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和已入驻本市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且尚未在本市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
1.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时购买了服务机构的检验检测及计算服务,并且已经获得省创新券补助的;
2.为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提供检验检测及计算服务的机构,须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完成注册成为会员。
三、支持行业
科技行业。
四、支持内容
大型仪器共享券对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获得省创新券补贴的按照1:1配套补贴资金。
五、兑现申报期
2024年10月-12月。
六、申请材料
中小微企业创新券补助申请表
七、兑现流程
1.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以及服务机构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成为会员;
2.企业、团队通过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预约使用服务机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与服务机构线下完成服务后,在网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在线打印创新券;
3.经过省创新券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直接获得省创新券资金补助;
4.市大型仪器共享券根据企业、创客团队获得省创新券资金情况,拟定配套支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集中兑付。
八、实施部门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九、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12月。
(二)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