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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有关精神,推动我省数据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算力券”奖补

针对采购山东省内人工智能算力,且算力赋能效益显著的应用场景进行奖补。对符合条件的算力交易合同,经省市两级择优遴选后,最高按照已执行合同总金额的5%对供需双方进行奖补,单个企业的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

针对符合国家及我省发展导向、数据赋能效益突出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奖补。经省市两级择优遴选后,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奖补,单个“标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引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3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4:00。

(二)申报方式

1.“算力券”奖补

“算力券”奖补申报由算力供应方(即数据中心)统一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山东省数据基础设施线上监测服务平台”,进入“智算交易登记”模块,填报算力交易基本信息,并上传奖补资金申报相关附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申报表。

2.“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

“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奖补申报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山东省数据基础设施线上监测服务平台”,进入“奖补申报项目库”模块,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奖补资金申报相关附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申报表。

三、申报入围条件

(一)“算力券”奖补申报条件

1.算力供应企业物理机房应设置在山东省内,具备10000TFLOPS以上的智能算力供给能力,并按要求在省大数据局指定的算力监测平台接受登记监管。

2.算力需求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山东省内符合条件的算力供应企业签订合同,已实际履行人工智能算力交易,并取得较好算力应用成果。

3.算力供应企业、算力需求企业均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注册未满3年的企业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当前时间无失信记录证明)。

4.算力供需双方中,任意一方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内的,不列入省级财政奖补范围,可参照青岛市有关规定申报市级“算力券”奖补。

5.同等条件下,对使用国产算力的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6.“算力券”奖补资金申请金额应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已实际执行的合同金额,合同交易双方均为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合同中非算力服务内容对应金额不应包含在内,金额依据为可互相印证的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

(二)“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运营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定义的数据基础设施,提供数据采集、加工、清洗、交易及各类增值服务的事业单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注册未满3年的企业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当前时间无失信记录证明)。

2.受奖补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上年度运营成本中,财政资金占比均不得超过50%。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年度重复申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完成二期、三期建设,且总体提升较大的除外。

3.在建设阶段获得过国家相关财税政策支持的项目主体,优先列为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对象。

4.数据中心类项目通过“算力券”进行奖补,不列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支持范围。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算力券”奖补申报材料(附件1)或“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申报材料(附件2)。在指定位置签章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审核遴选

1.市级审核与推荐

各市大数据局使用省大数据局统一配置的主管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及时完成属地企业奖补申报资料初审及相关信息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退回修改的企业可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线上审核完成后,各市大数据局应结合现场核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等方式,对相关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根据相关项目实际产生的数据赋能效益进行择优遴选,填写“算力券”奖补推荐书(附件3)、“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推荐书(附件4)。相关推荐书应正式签章后,于2025年2月7日14:00前报送至省大数据局指定邮箱。其中,申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的,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同步抄送市财政局。

2.省级审核与遴选

省大数据局根据市级审核推荐结果,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组织第三方专家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梳理,经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遴选形成拟奖补项目名单,确定奖补标准和奖补金额,并面向社会公示。其中,申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的,申报单位需按照省大数据局统一安排参加现场答辩。

五、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单位)应提前熟悉填报流程,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申报资料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企业须对自身申报工作进行信用承诺,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

2.各市大数据局应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业务咨询工作,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

3.各市大数据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做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并明确1-2名专职联络员,于1月14日上午前10:00将联络员名单(附件5)报送至省大数据局邮箱。

联系人:崔广林  18653163435

贾风钊  15689727273

王福森  13210790590

邮  箱:dsjjkjc@shandong.cn

附件:1.“算力券”奖补申报材料

2.“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申报材料

3.“算力券”奖补推荐书

4.“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推荐书

5.联络员名单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 “算力券”申报材料.docx

附件2 “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申报材料.docx

附件3 “算力券”奖补推荐书.docx

附件4 “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推荐书.docx

附件5 联络员名单.docx

来源: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