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大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摸清我市数据产业发展现状,促进我市数据企业发展壮大,市大数据局计划对全市数据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摸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指导意见》明确的六类数据企业和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互联网业、软件业、通信业等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其它企业,注册地在临沂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数据资源企业。基于自身业务需要采集、生成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并持有一定规模数据资源的企业。
2.数据技术企业。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提供技术支撑或开展新型技术研发的技术创新型企业。
3.数据服务企业。面向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服务、金融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的企业。
4.数据应用企业。通过创新数据应用模式,高度匹配产业需求,为数据赋能产业发展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企业。
5.数据安全企业。面向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隐私保护、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需求,提供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6.数据基础设施企业。面向数据安全可信交换、高效流通利用,提供一体化算力、公有云、低代码平台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产品、服务以及解决方案的企业。
7.其它数字经济企业。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互联网业、软件业、通信业等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企业。
二、摸底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填报:
方式一:使用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填报。
方式二:使用电脑浏览器访问互联网地址填报(地址:
https://qyxxdy.lyxzt.com/ )
三、相关事项
1.相关摸底信息由市大数据局负责收集汇总,仅用于决策分析,涉及企业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企业填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详实可靠。
2.结合本次摸底,市大数据局将建立全市数据企业培育库,对本次摸底掌握的数据企业,在组织入库登记、企业奖补和培训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
3.本次摸底工作信息填报时间截至2025年2月28日。
临沂市大数据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