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轻工企业文化建设典型,鼓励企业以文化赋能产业升级,推荐第十六届轻工业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成果能够以科学系统的企业文化目标、支持、运行、评价等内容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三)成果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特点,体现企业成长历程的经验积累,特色鲜明,个性突出。
(四)成果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内在驱动力,发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申报的成果原则上要运行实施满2 年(含)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填写申报推荐书
填写《第十六届全国企业文化成果申报推荐书》(见附件1)。其中,主要创造人填写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 4人。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和推荐单位的人员,以及外单位咨询人员不列为创造人。撰写成果概述,要求精炼概括成果所体现的企业文化特点、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和取得的突出业绩,字数在800 字以内。
(二)撰写成果报告
按照要求撰写企业文化成果报告(具体撰写及排版要求见附件2、附件3),体现该成果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的一个或多个方面。这些方面主要包括:企业转型、技术创新、管理升级、品牌建设、质量服务、和谐企业、安全生产、绿色发展、诚信建设、社会责任、文化融合等。
(三)填写企业文化建设绩效自评表
按照《企业文化建设指南》(T/CECCEDA3-2025) (见附件5)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自评,填写《企业文化建设绩效自评表》(见附件4)。
(四)提供支撑资料
提供可支撑企业文化成果报告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文化手册、宣传片、报刊杂志、书籍等。
(五)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推荐书和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5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sqglsghfzb@shandong.cn(申报推荐书和成果报告需提供Word 版和加盖单位印章的PDF 扫描版)。
三、其他事项
(一)轻工业企业文化成果设三个等次:特等、一等、二等,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经审定的企业和成果创造人颁发证牌、证书。
(三)优秀成果推荐参与第十六届全国企业文化成果审定。
联 系 人:付飞飞
联系电话:0531-51756319/19953169298
附件: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