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形成产业链协同创新合力,根据《临沂市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临科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临沂市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新联合体是指按照自愿和市场化原则,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高校院所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主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进行布局,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为主要任务,协调各方科技资源,推动实现技术联合攻关、创新平台联合建设、研发人才共引共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动实现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整体跃升。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少于4家,相关重点学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1家。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署协议,明确重点任务、角色定位、工作目标、权益分配、协同模式等。原则上一个单位仅限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
(二)牵头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在本区域内有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活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独立法人,能够聚集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并有能力有意愿牵头完成产业链重点目标任务的企业。原则上,近3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2亿元(含)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10%的企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独立研发团队及场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专职研发人员应达到20人(含)以上,科研场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近3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达到3%以上(涉农企业可适当降低要求),与高校院所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建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具备前沿技术识别能力,推动形成产业链技术攻关清单并组织协调上下游企业进行协同攻关。定期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科技服务、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集群整体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三)参与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与单位不受地域限制,与牵头单位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
2.高校院所作为参与单位的,应拥有高层次的创新团队,相关学科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
3.企业作为参与单位的,应有共同的研发需求,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并能够与其他成员单位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申报程序
(一)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共同签署组建协议,填写《临沂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所在县区(开发区)科技局。
(二)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负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统一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二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做好创新联合体政策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申报对象合规性审查,对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核实。
(二)申报建设的创新联合体,统一以“临沂市+技术方向+创新联合体”规范名称。
(三)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5月8日,请申报单位和县区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联系人:李艳茹 0539-7570030
附件:1.【附件1.临沂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书.doc】
2.【附件2.2025年临沂市创新联合体推荐汇总表.xls】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