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全市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现公开发布2025年度济南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榜单,并组织开展揭榜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发布
在前期征集技术需求的基础上,市科技局结合我市“13+34”重点产业链发展需要,遴选确定了企业技术需求、创新体系建设、区县特色产业、重点工作任务四类榜单,榜单内容见附件。
二、提报流程
(一)揭榜方基本要求
1.国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其组成的联合体,须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
2.能针对榜单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3.揭榜方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揭榜方与发榜单位无关联关系(含单方控制、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等关系)。
(二)提报揭榜意向
意向揭榜方应与发榜单位主动对接项目实施要求,于11月9日前将揭榜意向书及相关佐证材料(word版及盖章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kjjzpc@jn.shandong.cn,邮件标题:榜单序号+榜单名称+揭榜单位名称,逾期无法受理,邮箱已开启自动回复功能,请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揭榜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揭榜单位或联合体基本情况,国内外研究和产业化现状,核心技术攻关内容、实施方法和技术路线,现有工作基础,榜单指标响应情 况,与发榜单位联合产业化落地计划,揭榜方经费预算和联系方式等。
(三)申报实施方案
揭榜意向经论证确定后,由发榜单位为牵头单位、揭榜方为参与单位,共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正式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实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应明确技术总师,并配备科研财务助理。各单位应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实施及各单位之间的统筹。所有项目单位应签署书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总体预算和发榜单位支付给揭榜方的技术攻关费用,对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项目实施期统一从2025年11月起,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生物医药、农业领域可延长至3年。
(四)其他要求
企业技术需求类和创新体系建设类榜单,由市科技局联合发榜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各揭榜意向进行论证,择优确定揭榜方。发榜单位支付给揭榜方的技术攻关费用,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资助额度的60%。
区县特色产业类和重点工作任务类榜单,由发榜单位组织专家对各揭榜意向进行论证,择优确定揭榜方。发榜单位支付给揭榜方的技术攻关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揭榜方不得再向外转拨财政资金。
三、评审立项
请发榜单位登录济南市科技计划申报与管理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揭榜挂帅实施方案”,选择主管业务处室,填写榜单类别、榜单名称和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有关证明材料等,填报时间为11月10—17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推荐至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12: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按照济南市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立项。
四、支持形式
项目资金以单位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式为主。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研发投入25%的比例给予资助,单项支持最高300万元。项目实际研发投入,以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时,第三方审计认定的数据为准。
项目资金采取分期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按照项目申报预算对应的支持额度,先期拨付40%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期满,通过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的,根据审计认定的项目研发投入,拨付后续资金。
五、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82069878
政策咨询: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51708803
业务咨询:
附件:
1.2025年度济南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企业技术需求类榜单
2.2025年度济南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创新体系建设类榜单
3.2025年度济南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区县特色产业类榜单
4.2025年度济南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重点工作任务类榜单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