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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认定的济南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评价,请对照清单开展自评价。强调事项如下:
1.评价材料中近三年数据指标时间范围是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4年会计报表填写。
2.根据《管理办法》,运行评价不合格、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等情况将被撤销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附相关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并在汇总表中“备注”栏填写现用名称。
请于2026年1月17日前提报以下材料至邮箱:
1.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2.企业评价材料电子版(PDF)。
联系人:卢俊涛,88871416
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
2、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名单(济南高新区).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