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按照《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济工信财审字〔2019〕1号),现就做好2019年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政策依据
大力培育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行业大数据、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工业设计、智能制造服务、检验检测、军民融合技术转化、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国家级、省级、市级新认定的平台分别给予实际投资额30%、20%、10%的财政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二、申报范围
1.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均在我市的企业法人。
2.2018年以来,经国家、山东省或济南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财政投资类平台项目。
三、申报要求
1.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
2. 资金申请单位(企业)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所在地在济南,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单位要签订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各资金申报单位需要对每一个项目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具体申报表见附件3。
4.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支持。
5. 在填写有关申报表格文字内容较多时,请自行扩大表格空间。
四、申报资料
1.培育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项目申报表。
2. 国家、省级或市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正式认定文件复印件。
3. 项目投资发票,以及统计清单。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 营业执照复印件。
6. 项目建设专项决算审计报告(说明项目建设投入)。
7. 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1.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制作两种文档:书面和电子版。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页数较多的,需要加盖骑缝章。
2.按照属地原则,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工信部门申报。各区县工信部门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工信部门与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
报送市工信局资料包括:联合申报公文、项目申报书面资料各3份及相关资料电子版,直接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龙奥大厦B427房间)。
3.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付守锋 联系电话:66605768
电子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附件:1.培育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项目申报表
2.培育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下载链接:1.附件1-4.docx
2.关于做好2019年度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工信科技字〔2019〕6号.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