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9〕145号)要求,近期我市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支持重点
示范基地申报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本年度申报领域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及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决策措施成效明显、国家明确予以表扬激励地方的申报对象。支持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计算、产业转移合作等新兴领域产业集聚区积极创建示范基地。鼓励中外产业合作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积极创建示范基地,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载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严格参照《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附件1)、《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附件2)要求;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3)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按照《填写说明》(附件4)要求准备;
(三)各主管部门要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初步评估,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文件上提出评估和审核结论;
(四)原则上应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产生,且每个区市申报不得超过1个。区市初步确定申报对象后,请及时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沟通,再进行后续的申报表填写和材料准备工作;
(五)请于2019年7月19日前,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三份连同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六)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由申请对象通过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方式见附件1。
联系人:佟建渤,窦玉君;联系电话:85911528,85911248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2.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3.申报表;
4.填写说明。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