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两化融合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过程信息化和信息化综合集成等领域的两化融合项目,具体为:
1.研发设计信息化项目。支持产品设计、协同研发、产品数据交换、产品数据管理(PD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等的应用;
2.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支持生产执行系统(MES)、集散控制系统(DCS)、制造工艺的数字化控制与模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等应用;
3.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支持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资源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管理系统(WMS)等信息系统的应用;
4.信息化综合集成项目。支持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与精益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模式创新;支持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等信息技术服务;
5.其它领域信息化项目。支持工业大数据、工业云、工业电子商务、节能减排、在线检测、远程运维等领域的信息化项目。
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已竣工(上线)并投入使用;
3.近两年内(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资总额≧100万元(不含税,以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为准;已获得2018年该项目补助的只提供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投入证明)。
三、申报材料
1.《2019年青岛市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项目资金申报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主要内容及特色(重点描述项目采用哪些先进信息技术或软件,以及技术原理、特点、优势等),项目重点解决的问题,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经济效益提升等指标分析);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
5.项目执行期内,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会计凭证、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项目竣工(上线)并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http://shandong.cspiii.com/)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在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User/Login),登录或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得分即可导出]。
8. 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四、补助方式
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五、项目申报
(一)企业申报。企业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附电子版(电子文本要与纸质材料一致)。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推荐。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并汇总。于9月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2019年青岛市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2)(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光盘)和推荐意见,报青岛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亓艳霞,电话:55583227,地址:市北区辽源路257号7号楼)。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受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核实申报资料的齐全性、真实性,保证申报工作质量,并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二)各项目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报相关资料,妥善保存需核查的原始资料,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工业互联网处;联系人:周海华,电话:85913081
附件:1. 2019年两化融合项目汇总表
2. 2019年青岛市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3.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