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莱芜高新区、南部山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强化科技在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域的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已分别发布了三期《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为保持指导目录的实效性,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水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成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和我市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需求,水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二)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三)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四)适用性。围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技术需求,重点征集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二、材料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1)和《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附件2)。
(二)审核把关。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避免重复申报(已经入选前三期目录的技术不得再次申报)。
(三)推荐上报。请各主管部门填写《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汇总表》(附件3),申报层次特别注明申报省科技厅还是市科技局。凡是被省科技厅选用的项目,直接纳入《济南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报送材料时请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目录将公开技术拥有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做为指导目录技术成果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推荐技术成果。
(二)请各推荐单位请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申报表、成果报告和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以下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济南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 赵 磊
联系电话:0531-66608811
电子邮箱:skjjnsc@jn.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F区811室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