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4〕15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加快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跃升,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船舶、汽车、轻工、纺织、医药、矿产、煤电、种植养殖、交通运输等14个传统产业重点领域,协同推进重大生产力布局优化、前沿技术工艺赋能应用、数字化低碳化转型、标准质量引领提升,大幅提高先进产能占比和全要素生产率,有效释放传统产业蕴含的新质生产力,形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到2027年,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产业链韧性不断提升,重点行业先进产能占比超过60%。智能化改造增效赋能,“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交通”纵深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企业生产效率、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蓬勃涌现。绿色化转型全面提速,节能降碳改造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力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集群化发展优势凸显,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打造形成世界级先进钢铁、高端石化、先进铝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基地。
二、增强产业高端供给能力
(一)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高能级创新平台,组织开展高效生产技术、节能环保技术、重大质量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常态化发布“山东好成果”,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行动,支持建设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推动科技成果挂牌交易稳步提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产业基础再造。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组织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一批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攻克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关键核心技术。强化需求牵引和场景应用,促进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技术互动发展,扩大创新产品应用市场。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应对救济机制,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产能储备和备份,支持企业积极融入国家重点产业链体系。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到2027年,每年谋划实施一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新推广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600项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加快产品迭代升级。支持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大力发展智能化产品、个性化定制等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增强对产业链关键节点的掌控力。引导企业聚焦消费升级需求,围绕金属材料、智能装备、优质种质、特色农业等领域,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到2027年,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达到800家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三、强化数智技术赋能
(四)加快数字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进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实施数字农业突破行动,拓展物联网、大数据、遥感技术应用深度,提升农业农村综合管理数字化水平。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矿山作业数字化转型实现全覆盖,建好100家数字园区,形成500个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
(五)推进智能化升级。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应用,推动重点制造业行业大规模应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深化海洋传统产业数字赋能,大力发展智能海工装备、智慧港口、智慧海洋文旅等,高水平建设“智慧海上粮仓”。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大力发展智能温室、智慧渔场、精准农业、智能农机,建立农产品智能溯源系统。加强数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智慧交通应用场景。推动矿山行业采掘、运输、安全保障各环节智慧化改造,建设一批智慧矿山。到2027年,建成50家以上国家级智能工厂、70个左右省级“产业大脑”、1000个以上智慧农业应用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六)加强网络化协同。完善5G、千兆光网、移动物联网等网络覆盖,提升数据中心、智算中心等算力供给能力。健全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机制,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量级,推动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七)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加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攻关力度,到2027年每年发布100项左右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支持碳捕集封存技术在石化、钢铁、建材等高碳排放行业示范推广,加大二氧化碳在油气开采、大棚种植、高端化工品转化等领域的应用力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深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引导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流程优化。实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精准管理,加快推进钢铁、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提升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氢冶金。“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左右,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好于全社会平均下降幅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九)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进尾矿、粉煤灰、秸秆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水平。到2027年,培育一批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全省工业固体废物(赤泥除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构建绿色生产服务体系。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到2027年,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800家、绿色工业园区80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00家以上。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广行动。推进绿色物流,在煤电、钢铁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推动工程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
五、提升集聚集约水平
(十一)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坚持省级统筹、错位发展,推动优势主导产业区域集聚、主体集中。加快推进钢铁产能沿海转移,集中做强日—临沿海钢铁基地,打造2家两千万吨级钢铁企业。加快推进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布局形成“一基地、两集群”石化产业发展格局,打造5家以上规模过千亿元的化工企业。加快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加大适销车型导入布局力度,集中打造济南、青岛两大国内一流的汽车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二)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梯次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争创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地理相邻、产业相关地区联合培育产业集群,防止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到2027年,打造3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45个头雁领航产业集群、15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提升产业园区能级水平。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开发区扩区增容,明确产业园区发展定位,每个园区培育1—2个主导产业集群。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集聚发展,力争到2027年,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60%以上。做大做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精准引进更多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高端产业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六、持续深化产业融合互促
(十四)推动产业链融通发展。深入实施标志性产业链工程、质量强链行动,支持“链主”企业建立供应链管理服务中心,推动中小企业卡位入链,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发展;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搭建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融合共生。力争到2027年,每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4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十五)促进行业耦合发展。推动有色、建材、煤电等产业互为供需、循环衔接,探索炼化集成、资源协同利用、生产装置互联互通等新模式,打造一批钢化联产、钢焦化氢示范项目。面向机械、汽车、船舶等行业关键环节,到2027年布局建设10家左右铸锻中心,打造区域性共享制造平台。搭建跨行业交流对接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产品跨行业交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六)推动三产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引导工业企业发展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态新模式。扩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形成120家融合发展典型。鼓励工业企业向农业领域延伸产业链,推动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预制菜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七、促进产业提标提质提效
(十七)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建材、机械、纺织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发布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等先进标准,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左右。加强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减污、再生原料产品循环利用等标准研制,加快碳计量中心建设,大力推广节能产品等间接涉碳类认证,到2027年,探索开展300家企业碳足迹认证试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十八)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加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过程识别验证,培育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工业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评价和质量检测实验室。到2027年,创建70项左右国家制造业质量标杆,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15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九)加快塑强品牌优势。加强品牌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深入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开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高端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建设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开展国际化品牌建设。持续推进“泰山品质”认证,每年推介100项左右“山东制造·齐鲁精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八、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推进落实。各部门严格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市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
(二十一)加快设备更新。聚焦重点领域,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组织实施,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等政策工具,支持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推动硬件设备更新和软件系统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十二)发展转型金融。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逐步扩大设备更新贷款、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产业集群信贷投放。聚焦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出一批绿色金融产品,精准支持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和绿色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山东金融监管局、青岛金融监管局)
(二十三)开展评级评价。开展行业企业分级评价,发挥评价结果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作用,配套实施差别化电价等政策措施,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中,推动低效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或退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加强政策支持。研究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配套措施,强化项目储备,对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省级收储的能耗和碳排放指标依规予以保障。完善产能监测预警机制,防止产能冗余过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