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现就我省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注册信息(已注册企业,原账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二、各市科技局及部分县(区、市)科技局作为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工作机构(简称:评价工作机构),积极组织尚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中小企业入库,安排专人对企业信息进行审查。同时,对已入库企业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应及时报省科技厅予以撤销。
三、省科技厅对各评价工作机构审查通过的企业进行审核,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对企业申报集中的月份,可适当增加公示批次;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省科技厅对入库企业信息进行抽查,撤销不符合要求入库企业登记编号。
四、支持措施:
1.协助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银行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2.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参赛资格,竞赛优胜企业给予资助。
3.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给予补助支持。
4.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享受创新券、小升高、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等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请各市科技局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率,引导企业参加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山东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0531-66777329
济南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0531-66608805
高新区科经局联系方式: 0531-88875156
济南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