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科经局:
根据市创新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度创新型城市建设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济南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济政发〔2014〕22号)。
二、申报主体
(一)申请风险补助的创业投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规范开展创业投资活动。
2. 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首期出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3. 有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4. 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5. 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6. 直接投资于济南市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 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二)申请投资保障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具备条件:
1. 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 万元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3.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
4. 被投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提供材料
1.2018年度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扶持资金申请信息表(附件1);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类还需填报2018年度投资机构风险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被投资企业投资保障类还需填报2018年度被投资企业投资保障项目申报表(附件3)。以上表格一式2份,上报纸质版。
2.申报单位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 (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安排审计,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资料另行通知);
3.创业投资机构需另提供以下纸质材料(2份):
①投资合同复印件;
②2018年度投资企业后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③公司简介及主要投资管理人员简历;
④以往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列表(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行业领域、投资时间、属于第几轮投资、投资金额、占股比例、投资后运营业绩);
⑤被投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被投资企业投资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⑦被投资企业投资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⑧2018年度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 被投资企业需另提供以下纸质材料(2份):
①投资机构的投资分析报告(创业投资机构对企业投资的时间、金额及相关条件;创业投资机构与企业双方违约责任的追究);
②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被投资企业投资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投资合同(协议)复印件;
⑤2018年度投资企业后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区县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科经局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将材料汇总后, 填报2018年度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3月29日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促进处。
联 系 人:科技服务业促进处 盛群
联系电话:66608810
电子邮箱:fwycjc@jn.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0810房间
附件:附件1:2018年度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扶持资金申请信息表.docx
附件4:2018年度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