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要求及工信部2020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请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享受进口免税政策的受理工作自2019年12月5日开始,请各区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享受进口免税资格的企业,必须是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财关税〔2019〕38号附件1)所列装备和产品,并且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财关税〔2019〕38号附件2)所列零部件及原材料的企业。请认真对照目录,避免盲目申报。
二、受理时间
申请2020年度享受进口免税资格的受理有效期为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财关税〔2014〕2号附件)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及附表(4张附表要求附于申请文件正文前),一式四份(A4纸正反面打印胶印成册,并附电子版光盘两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处。
联系人:戴淑伦 联系电话:85912660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