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1、2019年以来,经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企业。
2、2019年以来,购买使用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印发的,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中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生产型法人企业。
2、成立时间 2 年以上。
3、上年度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或 2019 年上半年收入 1000万元以上。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200 万元以上(设备价值不含安装等价值);关键零部件产品年度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
三、佐证材料
1、国家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产品鉴定、成果评价。
2.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效证明文件。
3.质监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6.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情况证明(销售合同、发票及收款凭证复印件)以及统计清单。
7.税务部门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8.产品彩色照片。
9.使用单位提供购买合同、付款凭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票及 2018 年修订目录产品对照表。
四、依据文件:《2019 年度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军民融合、制造模式创新、首台(套)装备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济工信装备字2019〕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