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山东工研院”)由济南市、山东大学、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三方共建,是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产业孵化、国际交流、人才培养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山东工研院实行“一院、一公司、一基金”的体制架构,围绕济南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积极对接济南十大千亿产业,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的“建设者”、关键技术创新的“大平台”、前沿新兴产业的“策源地”、高端人才集聚的“新高地”、国际开放合作的“示范区”。山东工研院发展目标为用5年时间,实现新建研发平台30个,衍生孵化企业300家,转移转化先进技术3000项,撬动社会资本研发投入30亿元。
二、申报要求:
1、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研究方向应符合山东省、济南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关注济南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2、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须注册地在济南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
3、申报时应按照附件中的文件要求如实填报材料。
4、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政策支持:
1、创新中心平台建设费、研究开发费、人力资源费等支持额度总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创新中心共建单位配套资金,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2的比例配套。
2、对创新中心的成果在济南市转化落地,以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成果转化奖励。
3、对创新中心产出的市场前景好、技术领先,在济南市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研院优先协调500万到2000万元的风险投资作为项目孵化投资,支持项目发展。
4、创新中心在共建合同有效期内,被认定为省部级、国家级创新中心或科研创新平台的,工研院给予一定数额的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