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成立五年以上;
2、有相对稳定的实体性研发机构,或合作机构、合作平台,并有实质性合作项目或承担国家、省技术创新项目;
3、建立了完善并运行有效的创新管理体系;
4、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在推动本行业、本区域的技术进步中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申请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注重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2、勇于探索创新,注重总结和交流促进技术创新的经验,自觉提高技术转移的能力和水平,技术创新业绩突出。
(三)优秀新产品、优秀成果和优秀论文应具备的条件:
1、优秀新产品: 经过产品技术鉴定,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有较强的实用性或市场替代性,带动本行业或本区域发展,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优秀成果:设计原理或设计思想新颖,技术方法先进,实验或调查数据详实,创新点突出;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环境,节能降耗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潜在效益。
3、优秀论文:格式规范,内容充实,数据翔实,构架完整,引用明晰;观点明确、新颖,论据逻辑性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可参考性。
二、价值意义
1、用于职称评审证明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果转化佐证材料。
3、省市创新平台申报成果佐证材料。
4、省市科技项目申报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