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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

一、起草背景

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百城”试点取得扎实成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应改尽改,细分行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形成一批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四级的转型标杆。初步构建起部省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重点场景供需适配、公共服务保障有力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赋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2025年3月,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和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区建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据评估体系,找准转型痛点难点,统筹优化服务资源,因企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数字化转型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起草了《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起草过程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4〕239号)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践,省工信厅启动了文件起草工作。成立起草小组,调研了烟台、济宁、淄博、东营等试点城市实施情况,细致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草稿)》。先后征求了4个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5个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区主管部门,赛迪、工联院、信通院等科研院所,华为、浪潮、青鸟等企业的意见。赴苏、沪、闽对标学习先进地区思路理念,交流学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经验做法。经对各市、各单位提出的意见作了充分吸收采纳后,形成了《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

三、主要内容

《指南》共包括适用对象、组织实施、工作流程、保障措施4个部分。

第一,适用对象。明确了本指南适用的对象,包括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区试点企业、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试点企业和其他自愿参与评测的中小企业等。

第二,组织实施。为确保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科学高效,重点开展以下6项工作,一是面向全国定期征集、培育一批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二是指导服务商参照《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据评估指标(2025)》开展数据评估。三是打造一批标准化、可复用的解决方案和产品。四是实施数字化改造,重点推进企业生产过程数字化、产品生命周期数字化等高价值、高带动性场景的数字化转型,推进智能设备更新、数据采集、场景集成和系统互联互通。五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材料审核与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验收。六是加强监督指导,有关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工作统筹、指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

第三,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共分5步,第一步是制定服务商遴选标准,征集培育服务商;第二步是组织企业填报数据,开展数据评估;第三步是优选解决方案和产品,实施分级分类和动态管理;第四步实施数字化改造,企业需求确认,确定实施方案;第五步是组织复核验收,编制评测报告,组织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

第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各类资源向企业汇聚;二是加快平台建设,构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分层分类开展系列培训及技能等级资格认定等;四是推广试点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推广一批数字化转型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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